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
回首頁
附属项的结构与实务功能

附属项的结构与实务功能
众律国际法律事务所专利工程师  李致远
2012-12-13

 

前言
在撰写专利说明书的时候,藉由不同的附属项依附关系,将可以造成不同的结构与效果。适当的结构规划将可以得到较好的实务效果,附属项的依附结构可分成以下三种:

 

一、 链状结构
链状结构指后一项附属项依附在其前一项请求项,以此依序排序成类似直链状的请求项依附关系。举例来说,请求项1为独立项,请求项2到4为附属项,请求项2依附在请求项1上,请求项3依附在请求项2上,请求项4依附在请求项3上。


二、 环状结构
环状结构指所有附属请求项皆依附在一个独立请求项。举例来说,请求项1为独立项,请求项2到4为附属项且皆依附在请求项1上。
 

三、 树状结构
指前述两种结构的混合结构,此结构兼具链状结构和环状结构的优点,但相对复杂,较不易理解。

 

实务功能
一、 链状结构有助于专利的核准
链状结构对于审查官而言是较易审查的,以前述例子来看,假设独立项1不具可专利性,而请求项2有可专利性,在审查官审查完第二项后,便不用继续审查而直接对第二至四项准予专利。基于其较易审查的特性,使用链状结构可能会得到审查官的青睐,因而有助于专利核准。
二、 链状结构增加审查进步性核驳的难度
审查官在核驳专利时,必须依相关先前技术的数据,提出申请专利为何容易结合相关引证资料的理由。链状结构的请求项,会使越后面的附属项包含越多限制要件,而使审查官提出核驳时必须要考虑结合越多引证数据的可能性,于是对于审查官而言,要提出足以核驳包含越多限制要件请求项的理由,将是益加困难。
三、 环状结构在修正程序时较易决定适切的申请专利范围
当在考虑复数技术特征时,申请人未必明确知道哪些技术特征具有可专利性,哪些特征没有。若使用链状结构,审查后可能会造成有请求项包含不必要技术特征的情况,而使用环状结构,则能使最后被核准的请求项有较适恰的申请专利范围。举前先的链状结构为例,假如最终审查官认为仅有请求项4有可专利性,但请求项2、3有不必要的技术特征,则最后的申请专利范围中会多出请求项2、3中的不必要技术特征。若相同情况在先前的环状结构发生,则可以避开此问题。

 

结语
申请专利范围为专利申请书中较难撰写的部份,我们应使用适当的附属项结构并进行适当的规划,以期获得实务上最大的功能。

 


参考数据
专利师季刊第十期(2012 七月)    中华民国专利师公会发行
专利实务论    刘国赞着
专利审查基准    经济部智慧财产局编印
http://www.tipo.gov.tw/ch/NodeTree.aspx?path=43

 

 

浏览数  
将此文章推荐给亲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