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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边贸易协定谈判成果对台商的重要性
众律国际法律事务所 黄文政 2014-10-14 一、假设案例事实 假设贵公司于2006年1月出口一批太阳能面板到中国大陆,被其海关要求课以20%的关税,可是贵公司从国贸局得知的讯息是,太阳能面板属于环境商品,目前有五十四种环境商品输入中国大陆可享5%以下的关税优惠。请问在法律上有何方法可以主张对中国大陆海关主张零关税呢? 二、可能的法律手段 您可能从报章杂志得知,国际法是没有用的,尤其对中国大陆这样的大国没用,碰到这种事情,往往只能找海基会处理,透过两岸政治机构间协商,然而国际法是这么没用吗? 只能走政治手段吗? 中国大陆,作为APEC的会员之一,已经共同承诺要在2015年底将五十四项的环境商品关税,降到至少5%或以下。您知道这个讯息吗? 如果贵公司是环境商品大厂,中国大陆又是柜公司最大的市场,作为法务,从20%到5%之间的关税差距,已足以影响产品的竞争力,然而您要如何准备申请文件呢? 其次,您或许会质问,国际法不是无法执行吗? 请留意,目前世界上最有执行力的国际法领域,就是WTO法。今(2014)年7月,包括我国、美国、欧盟及中国大陆在内,在日内瓦宣布开启复边环境商品协定谈判,将以APEC五十四项的环境商品关税降税承诺为起点,就更广泛的环境商品降税进行谈判,目标为零关税。而当缔约方占全球环境商品贸易额超过百分之九十时,该项协定将以最惠国待遇模式,普及WTO的所有会员。这意味,您的产品在哪里生产都没差,不因原产地为非缔约国即失去关税优惠。 接下来您的疑问也许是,我们是公司怎么能主张国际贸易法? 不是只有政府才能主张国际法吗? 现代推动国家发动WTO 诉讼背后的发起人,往往是跨国企业以及他们的法务室(包含与其合作的民间律师事务所),毕竟真正受到贸易利益损害的,不是国家,而是企业。企业面临关税纠纷时,可以主动向进口国海关要求,其执行法律、依法行政时应符合WTO协定规范。 三、复边贸易协定是什么及其对台湾的重要性: 介于多边与双边(区域)两种不同的贸易协定谈判之间,有一种复边贸易协定谈判模式,它也是在WTO框架下谈判,但不需要所有会员参加,在杜哈停摆后,俨然成为全球贸易规则谈判的新的进行式。以下以我国参与的复边环境商品协定谈判为例说明。 其一、因为复边协定谈判参加国较少,各国间容易达成合意,不同于杜哈全球谈判,只要一百五十余国中一国不同意谈判就停摆; 其二、参加国俱为全球环境商品进出口大国,等于由实质参予者来写全球贸易规则,一旦参与方的贸易额超过全球贸易额一定门槛,即以最惠国待遇普及所有WTO会员,因此不需要或其他非谈判方会员同意去修改现行WTO全球贸易规则; 其三、透过重新定义环境商品,可能打破传统的关税商品分类,就像资讯产品不断地推陈出新; 其四、我国与中国大陆俱为参与方,我国缔约不受北京干预,不同于我国与其他国家进行自由贸易协定谈判时,可能受北京影响或反对; 其五、在WTO 框架下,我国亦是正式会员,可以使用全球最具强制力的WTO 争端解决 规则,为厂商排除贸易障碍; 其六、由于全球多边贸易谈判停摆,复边贸易谈判成为新趋势,国内大厂应及时透过律师协助,向政府反映其市场进入需求; 四、结论 复边贸易谈判,攸关我国厂商的未来竞争力甚巨,特别是我国于自由贸易协定谈判上已趋于劣势,在亚太地区已有边缘化危机。目前已有服务业、环境商品与资讯产品正在进行复边谈判,期待国内厂商与法律界多加重视,善用律师协助其拟定游说策略,将公司核心产品挤进我国政府对外谈判清单。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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