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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缓起诉
什么是缓起诉
众律国际法律事务所 法务助理黄慧仪
2012-07-09
壹、 实例:
苏姓妇人违规穿越马路,害骑机车的许姓男子闪躲不及摔车重伤而死。苏妇后来与许家和解,并写悔过书保证「绝不再犯」,板桥地检署昨天处分缓起诉。检方考虑苏姓妇人年迈且无前科,与家属和解并当庭立悔过书,处分缓起诉,缓起诉期间为1年。
貳、 缓起诉制度之目的
缓起诉是法律赋予检察官,就符合法定要件的案件,给予暂缓起诉之处分。缓起诉制度可以发挥「微罪不举」精神,多给被告改过向善机会,另外还可纾解讼源,减少法官和检察官案件负担。
參、 缓起诉之要件
不是所有的案件,都可以缓起诉,必须是轻罪-即死刑、无期徒刑或最轻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另外,须检察官参酌刑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事项及公共利益之维护后,认为缓起诉是适当的。
参酌刑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事项,是指考虑行为人的情形如犯罪之动机、目的、犯罪时所受之刺激、手段、生活状况、品行、智识程度、犯罪行为人与被害人之关系、犯罪行为人违反义务之程度、犯罪所生之危险或损害、犯罪后之态度等等。
肆、 缓起诉之效力
缓起诉之期间为最少一年,最多三年;检察官为缓起诉处分,得命被告在缓起诉期间内遵守刑诉法第253-2条的事项,如向被害人道歉、立悔过书、支付非财产上损害赔偿、支付公益团体一定金额、完成心理治疗等等。法务部并订定检察机关办理缓起诉处分作业要点,使检察官为缓起诉之处分在执行作业上有统一之客观标准可循。
被告于缓起诉期间经过后,若没有被检察官撤销缓起诉处分,除发现新事实、新证据或有构成再审原因时,检察官不得再行起诉,被告即不用上法院接受审判,不会面临任何刑事制裁,也不会留下前科纪录。
反之,若被告于缓起诉期间内,有刑诉法第253-3条规定的情形(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不遵守检察官依刑诉法第253-2应遵守事项、因故意犯他罪被判有期徒刑以上之刑),则检察官得撤销缓起诉,继续侦查或起诉,那么被告很有可能将面临起诉后的审判与定罪科刑。
伍、不服之救济管道
是否为缓起诉处分、是否撤销缓起诉处分是检察官的裁量权限,但为避免检察官过于专断而滥用裁量权,告诉人若对检察官为缓起诉不服,得依刑诉法第256条声请再议;若被告对于被撤销缓起诉不服,得依刑诉法第256-1条声请再议救济,由上级法院检察署检察长或检察总长审查该处分是否恰当。。
参考数据:
联合新闻网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7209133.shtml#ixzz206iZmINT
台湾苗栗地方法院检察署网站http://www.mlc.moj.gov.tw/ct.asp?xItem=2260&ctNode=5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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