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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新法修正新式样专利之相关法规

专利新法修正新式样专利之相关法规
专利工程师 黄泰绫
2012-10-18


一、前言

新修正之专利法,已于民国一百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由立法院三读通过,距离施行日愈来愈近,对于新修正之专利法增修了哪些规定,在此列举新式样专利之修法规定并比较修法前后之差异。


二、变更新式样专利名称为「设计专利」及设计专利制度整体配套规划修正

本次修正中,就专利申请范围相当重要部分即引进设计专利制度,开放设计专利关于部分设计、美术工艺品、计算机图像及使用者图形、成组物品设计之申请,并新增衍生设计制度,废止联合新式样制度。以下就新旧法差异之点,详述之。
 

 

旧法

新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专利,分为下列三种:

一、发明专利。

二、新型专利。

三、新式样专利。

第二条  本法所称专利,分为下列三种:

一、发明专利。

二、新型专利。

三、设计专利。

第一百零九条  新式样,指对物品之形状、花纹、色彩或其结合,透过视觉诉求之创作。

      联合新式样,指同一人因袭其原新式样之创作且构成近似者。

第一百二十一条 设计,指对物品之全部或部分之形状、花纹、色彩或其结合,透过视觉诉求之创作。

      应用于物品之计算机图像及图形化使用者接口,亦得依本法申请设计专利。

 

第一百二十七条  同一人有二个以上近似之设计,得申请设计专利及其衍生设计专利。

衍生设计之申请日,不得早于原设计之申请日。

申请衍生设计专利,于原设计专利公告后,不得为之。

同一人不得就与原设计不近似,仅与衍生设计近似之设计申请为衍生设计专利。

第一百十九条  申请新式样专利,应就每一新式样提出申请。

以新式样申请专利,应指定所施予新式样之物品。

第一百二十九条  申请设计专利,应就每一设计提出申请。

二个以上之物品,属于同一类别,且习惯上以成组物品贩卖或使用者,得以一设计提出申请。

      申请设计专利,应指定所施予之物品。

 


(一)专利法新法第二条第三款之「新式样」一词修正为「设计」
 
按新式样专利之目的在保护二度空间及三度空间之设计成果,但旧法「新式样」之用语与目前国际上保护设计成果之立法例,如美国、欧盟、澳洲等均称为设计(Design)之意涵不尽相符。考虑「设计」用语较能符合产业界及国际间对于设计保护之通常概念及明确表征设计保护之标的,参考国际立法例,将旧法「新式样」一词修正为「设计」。
 
(二)专利法新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项将部分设计纳入设计专利保护之范围
 
依旧法条文规定,新式样专利保护之创作必须是完整之物品外观之形状、花纹、色彩或其结合之设计,若他人只模仿其中一部分特征时,就不会落入新式样专利所保护之权利范围。如此,为强化设计专利权之保护,将部分设计纳入设计专利保护之范围。另依专利新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已删除美术工艺品不予专利之限制。
 
(三)专利法新法第一百二十一条条文第二项删除联合新式样专利
 
联合新式样专利只有确认原新式样专利权利范围之功用,并未提供实质之保护,因此废除联合新式样专利制度。
 
(四)专利法新法第一百二十一条条文第二项增订设计专利之法定标的。
 
计算机图像或图形化使用者接口非旧法新式样专利要求须具备之「物品性」,但我国相关产业开发利用电子显示之消费性电子产品、计算机与信息、通讯产品之能力已趋成熟,又计算机图像或图形化使用者接口与前述产品之使用与操作有密不可分之关系,为配合国内产业政策及国际设计保护趋势之需求,因此新法增订其列入专利保护范围。
 
(五)专利法新法新增第一百二十七条
 
新增衍生设计专利,且每一个衍生设计都可单独主张权利,和即将废除之现行联合新式样显有不同,明定同一人近似设计之申请及保护。
 
(六)专利法新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二项
 
成组物品设计专利为国际之趋势,现行实务中亦不乏申请之案例。因此参照日本意匠法第八条规定,明定属于同一类别之二个以上之物品,若习惯上是以成组物品贩卖,或成组使用者,得以一设计提出申请。同一类别,指国际工业设计分类表之同一类别而言,且以成组物品设计提出申请获准专利者,在权利行使上,只能将成组设计视为一个整体行使权利,不得就其中单个或多个物品单独行使权利,亦不得将成组物品设计分割行使权利。


三、结语
 
修法是为了因应时代变迁、现实需求而与世界潮流接轨,上述此修法中有关专利申请中设计专利之内容,其是否适用仍须施行后以实际案例说明才能得知。


参考数据
专利法(民国九十九年九月十二日施行),智慧财产法院,全国法规数据库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OldVer_Vaild.aspx?PCODE=J0070007
专利法修正总说明及条文对照表,经济部智慧财产局
http://www.tipo.gov.tw/ch/AllInOne_Show.aspx?path=2769&guid=45f2e9ed-6a50-488e-8514-47a78e3cc320&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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