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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性案例
众律国际法律事务所专利工程师杨明桦 2014-09-02 一、 前言 藉由发明单一性之案例说明,实际了解何谓包含两项以上发明之一个总体的发明构思,可否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二、 相同范畴独立项之单一性 各发明独立项之标的同为“物之发明”或同为“方法之发明”二种相同范畴,以下列举几个案例以提供参考。 案例一: [申请专利范围] 1.一种灯丝A,……。 2.一种以灯丝A制成之灯泡B。 3.一种探照灯D,装有以灯丝A制成之灯泡B及旋转装置C。 [假设] 就先前技术而言,灯丝A符合专利要件。 [说明] 请求项1、2、3 均具有相同的技术特征灯丝A,故具发明单一性。 案例二: [申请专利范围] 1.一种产物X,其特征为A。 2.一种产物Y,其特征为B。 3.一种产物Z,其特征为A及B。 [假设] 就先前技术而言,具有特征A或B的该产物符合专利要件,而A与B不相关。 [说明] 请求项1、3项具相同技术特征A,亦请求项2、3项具相同技术特征B,但是请求项1、2项不具相同技术特征。故请求项1、2、3项间无相同或对应的技术特征,故不具发明单一性;所以必须申请分割,或请求项第1、3项或第2、3项二者择一申请。 案例三: [申请专利范围] 1.一种用于纺织机的控制电路,具有特征A。 2.一种用于纺织机的控制电路,具有特征B。 3.一种○○设备,包括一台具有特征A控制电路的纺织机。 4.一种○○设备,包括一台具有特征B控制电路的纺织机。 [假设] 就先前技术而言,纺织机控制电路之特征A与特征B符合专利要件,而特征A与B完全不相关。 [说明] 虽然请求项1、3项具相同技术特征A、请求项2、4项具相同技术特征B,但由于A与B完全不相关,非属相同或对应之技术特征。故请求项1、2、3、4间无相同或对应的技术特征,故不具发明单一性;所以必须申请分割,请求项第1、3项为一申请,而请求项第2、4项为另一申请。 三、 不同范畴独立项之单一性 各发明独立项之标的分别包含物及方法二种不同范畴,其中方法又分成制造与用途,故分为「物与制造该物之方法」与「物与该物用途之方法」二种不同范畴,以下列举几个案例以提供参考。 案例一: [申请专利范围] 1.一种化合物X。 2.一种制备化合物X的方法,包含下列步骤:……。 3.化合物X作为清洁剂的应用。 [假设] 就先前技术而言,化合物X符合专利要件。 [说明] 请求项1之化合物X即请求项1、2、3 项具相同的技术特征,故具发明单一性。 案例二: [申请专利范围] 1.一种实施步骤A的设备,……。 2.一种实施步骤B的设备,……。 3.一种半导体元件制造方法,包括依序使用请求项1的设备实施步骤A及使用请求项2之设备实施步骤B。 [假设] 就先前技术而言,请求项3之制造方法符合专利要件,惟步骤A、B系不相同且不相对应。 [说明] 虽然请求项1、3项具相同技术特征A、请求项2、3项具相同技术特征B,但是请求项1、2项无相同或对应之技术特征。故请求项1、2、3项不具发明单一性。 案例三: [申请专利范围] 1.一种电源之整流器电路,……。 2.一种多孔矽蓝光发光二极体之制造方法……。 [说明] 请求项1、2项无相同或对应之技术特征。故请求项1、2项不具发明单一性。 四、 结语 一组发明(二件或数件发明)是否可并案申请,必须根据是否具发明单一性作为准则;相反地,若不符合单一性则势必分割另外申请之。 参考资料 专利审查基准 经济部智慧财产局http://www.tipo.gov.tw/mp.asp?mp=1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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