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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发明单一性
众律国际法律事务所专利工程师杨明桦 2014-09-02 一、 前言 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三条与第三十四条规定,申请发明专利就每一发明提出申请,二个以上发明属于一个广义发明概念,亦即具发明单一性者,得于一申请案中提出申请。所以数个技术内容能否包装于一发明专利以作申请,其办别拿捏准则在专利法规上称之「单一性」。 二、 单一性之概念 「属于一个广义发明概念」指二个以上之发明于技术上相互关联,而所谓技术上相互关联,在于是否具有一个或多个相同或对应的特别技术特征,其可使申请专利之发明整体,相较于先前技术而能有所贡献之技术特征。 三、 同范畴之独立项 依据专利法,各发明之标的同为“物之发明”或者同为“方法之发明”二种同范畴,而彼此间具有相同或对应技术特征: 1. 二个以上发明具相同技术特征 具相同技术特征,像是特定构造之轴承与相同构造轴承之变速箱,其相同技术特征为轴承。相同地,高分子化合物A与高分子化合物A组成之容器,其相同技术特征为高分子化合物A。 2. 二个以上发明具对应技术特征 对应技术特征,指二个以上发明技术透过经由特定动作功能后让彼此达成另一功能运作,即判别其技术上具关联性;所以二个以上之发明于“技术上相互关联”,即所谓「广义发明」概念。例如螺帽与螺栓是具技术上关联性,因为螺帽与螺栓透过螺合动作可使二者结合,故特定形状阴、阳螺纹二者间具对应的技术特征。另外,具凸起握持之钢笔与上方凹陷承座部之纸镇,因为钢笔收纳时可卡合于纸镇承座部,故凸起握持与凹陷承座部是对应的技术特征。 四、 不同范畴之独立项 依据专利法,各发明之标的分别包含物及方法二种不同范畴,而彼此间具有相同或对应技术特征,其中方法又分成“制造”与“用途”二种: 1. 物与制造该物之方法 一独立项为物之发明,另一独立项为制造该物之方法的方法发明时,其中相同技术特征即为该物。例如一种钛合金X、一种钛合金X之制造方法、及一种眼镜框架,其相同技术特征均为钛合金X。 2. 物与该物之用途 一独立项为物之发明,另一独立项为该物之用途的方法发明。其中使用该物为限定该用途之技术特征时,相同技术特征即为该物。例如一具特定构造之烤漆喷头与利用特定构造之烤漆,其相同技术特征为烤漆喷头。 五、 结语 审查委员判断一发明是否具单一性,攸关可否一案申请或必须分割作为另一申请,若具发明单一性后,才进一步探讨发明之新颖性或进步性。所以单一性为申请专利过程中之首要审视条件。 参考资料 专利审查基准 经济部智慧财产局http://www.tipo.gov.tw/mp.asp?mp=1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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