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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与其他无体财产权的区别
众律国际法律事务所 专利工程师 刘淑贞 2014-09-11 一、前言: 比较专利权与营业秘密、商标和著作权的区别。 二、专利保护与营业秘密之比较: 以专利形式的保护与以营业秘密保护之间差异: 1. 均为法定的权利,专利所保护的是技术本身,但营业秘密保护的是保密的状态而非技术本身。 2. 以专利形式的保护依照专利的类别不同,有不同的保护法定期限,而营业秘密没影一定的期限,可以长达百年以上。 3. 专利制度的特性之一是技术要公开,而营业秘密的特性是保密不公开。 4. 专利权的售予需经过法定申请过程,由专利专责机关颁发专利证书以确定权利。营业秘密则经由技术拥有者或契约当事人的保密而自动形成保护的方式。 5. 专利权具有专有排他性,与专利申请范围相同的技术不能同时受到专利的法律保护,而营业秘密不具有排他性,数个厂商彼此分享配方或相同技术。 6. 专利权的审查须符合专利要件,即产业利用性、新颖性和进步性。但是营业秘密所保护的配方或技术不需要经过审查,也未必符合专利要件。 7. 技术申请专利之后,因为有公开的法定过程,无法再以保密的形式以营业秘密的状态存在。营业秘密只要符合专利要件,即可以转换为专利形式的保护,改变其原本未公开的保密状态。 三、设计专利与商标的区别: 设计专利保护的是物品的形状、花纹、色彩或者其结合所做出之产品的新设计,是透过视觉要求之创作。商标是用以表彰或区别商品的标记。单个商标不足以展现产品的外观设计,不属于设计专利保护的范围内。若由数个商标组成预定的图案,对产品的外型做具体的描述,可供产业上利用,则也可以成为设计专利保护的范围。 四、设计专利与著作权保护范围之比较: 设计专利与著作权在法律上保护范围主要区别在于: 1. 设计专利有「新颖性」的法定专利要件,即申请日前与国内外出版物公开发表过或国内使用过的设计不同或不近似 而著作权要求的是「原创性」,即作品必须是自己创作的作品,即使内容与其他作品雷同,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2. 设计专利需要经过法律的审查,由专利法授予专有排他的权利,其保护年限为自申请日起算十二年届满。著作权则是自作者完成作品后即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保护年限则至作者身故后许多年,著作权人如果不是自然人,则为固定数年。 3. 设计专利的作品必须具物品性,必须应用于物品的外观,可供产业上的利用。著作权保护的创作是无关乎产业利用性,甚至可以是抽象或不可能存在的形体或外观。 参考数据: 1. 专利实务论(第四版),冷耀世编着,全华出版社出版(2011)。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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