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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加速审查方案
众律国际法律事务所 专利工程师 杨明桦 2014-09-11 一、前言 经济部智慧财产局宣布,自103年1月1日起,绿能相关技术专利将并入专利加速审查的第四个事由。一般专利申请案件约需29个月才能得到审查结果,故此新规定有助于漫长审查时间缩减至9个月内,将有利于绿能产业的专利优势和提升竞争力;另外,美日中等国已将绿能专利并入加速审查,所以智财局此举也符合世界潮流趋势。以下针对发明专利加速审查方案作说明。 二、发明专利加速审查方案 我国自2009年1月1日实施「发明专利加速审查方案Accelerated Examination Program」(简称AEP),目的在于缩短审查等待时间,仅适用于发明专利。专利申请案已公开,不论是否已进行审查,申请人符合下列所述四项事由主张,得检附相关文件提出发明专利加速审查AEP申请。 三、申请事由主张 在已通知进行实体审查或再审查后,实际审查时间得另视申请案件所属技术领域而定,若该申请案尚未公开则将提早公开。而根据不同事由主张其申请要件: (1)外国对应申请案经专利局实体审查而核准者: 1. 公告或核准申请专利范围(未公告者须) 2. 有差异时需说明。 3. 若有利加速审查可提供具可专利性之理由。 4. 有无违反新颖性或进步性之文献。 5. 齐备相关文件后6个月内发出审查结果通知。 (2)外国对应申请案经美日欧专利局核发审查意见通知书及检索报告,但尚未审定者: 1. 限定美国、日本、欧洲专利局。 2. 外国专利局审查意见通知中所依据之申请范围。 3. 有差异时需说明。 4. 违反新颖性或进步性引证时,需说明以提供具可专利性之理由。 5. 有无违反新颖性或进步性之文献。 6. 若申请范围无差异,齐备相关文件后6个月内发出审查结果通知;若有差异则为9个月内通知。 (3)为商业上之实施所必要者: 1. 说明商业实施况状。 2. 齐备相关文件后9个月内发出审查结果通知。 (4)所请发明为绿能技术相关者: 1. 说明绿能技术范畴。 2. 齐备相关文件后9个月内发出审查结果通知。 四、结语 加速审查以较快获得专利权,以吸引产业申请专利并同时保有专利竞争力之双赢局面。 参考 专利审查基准 专利法施行细则 经济部智慧财产局 http://www.tipo.gov.tw/mp.asp?mp=1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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