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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边服务贸易协议对我国可能之冲击
众律国际法律事务所黄文政 2014.11.25 一、 前言 许多人对于太阳花运动引发对两岸服务贸易协议的争议,记忆犹新。一时间,服务贸易协议似乎成了一种人们眼中的毒药。然而,实际上目前国际间最受瞩目的服务贸易协议,是「复边服务贸易协议」(Trade in Service Agreement, TISA)谈判 ,我国也是谈判国之一,你知道吗? 所谓的复边协议,国人最熟知的,应该是日前APEC会议中美中两强达成共识的「复边信息科技协议第二代」(Informational Technology Agreement II, ITA II)谈判 。然而,实际上相较于以扩大IT产品零关税的内容的「复边信息科技协议第二代」(ITA II)谈判,「复边服务贸易协议」(TISA)可能引发的争议更深。本文的目的,是在进入更复杂的复边服务贸易协议谈判争议前,帮助企业与民众先了解,何谓复边贸易协议,「复边服务贸易协议」谈判始末。 二、 缘起 众人皆知由于WTO多哈回合谈判十年来的停顿,使各国纷纷改采其他路径,追求更多的贸易自由化,双边自由贸易协议是其中一种,另一种就是在WTO框架下、效法ITA模式,走复边协议模式,邀集特定部门下的贸易大国而非全体会员国,缔结复边贸易协议。一度,针对印度抵制下的「贸易便捷化协议」(Trade Facilitation Agreement, TFA),美国也曾考虑改采复边模式 ,若非日前美国与印度终于就印度坚持的粮食补贴计划达成协议,关务便捷化协议可能成为第四个进行中的复边贸易协议谈判。 简单来说,介于多边与双边(区域)两种不同的贸易协议谈判模式之间,有一种复边贸易协议(Plurilateral Trade Agreement)谈判模式,它也是在WTO框架下谈判,不同于多边模式,它不需要所有WTO会员国参加,不同于习见的双边模式(区域或自由贸易协议),它的效力不仅仅止于缔约国,可以扩及全球 。目前全球正在进行中的三个复边贸易协议谈判分别为:「信息科技协议第二代」(ITA II)谈判、「复边服务贸易协议」(TISA)谈判以及「环境商品协议」(Environmental Goods Agreement, EGA )谈判 。 根据2011年11月WTO第八次部长会议决议,允许各国先就容易完成的贸易协议谈判达成合意,不再受「全体包裹」(single undertaking)谈判模式限制,因此开启了第二代的复边贸易谈判。其中,TISA由大方向同一、但细部具体立场分歧的「真正之友」(Real Good Friends of Services) 谈判联盟包含美国、欧盟、我国、香港等WTO会员发动,目标在追求更进一步的服务贸易自由化,目前谈判参与会员已达全球服务贸易额的2/3,预计当中国大陆与印度加入后,可望突破作为关键多数─全球服务贸易额的90%、此一ITA模式下可望对全体会员国开放的复边最惠国待遇原则适用最低门坎,目前中国大陆已表态要加入谈判 。 三、 服务业与服务贸易对全球经济的重要性 服务贸易对全球贸易成长的重要性,自1980年代起已超越货品贸易 。根据OECD之研究,目前服务业约占全球GDP的68%,其中成熟经济体约占70%,开发中经济体约占50%。服务业在欧盟雇用的就业人口占68%,美国更高达80%。然而,相较于货品贸易,服务贸易的贸易障碍仍然相当高,特别是开发中会员的国内市场 。因此, TISA确有带动全球经济成长并创造更多的工作机会。 四、 TISA可能的内容与对我国的可能冲击 相较于「关税暨贸易总协议」(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 GATT),各国在「服务贸易总协议」(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 GATS)下的开放规模相当有限,除同采最惠国待遇原则外 ,各会员国可以在承诺表中选择本国欲开放的服务产业(正面表列,positive approach),而非如货品原则上采全面开放。此外,即便开放,各会员国可以用数量限制模式(例如当地提供服务子公司的外人投资或持股比例上限)控制市场开放程度 ,并且只有在承诺表中开放的服务产业才有国民待遇原则之适用 。 不同于GATS,原则上TISA采负面表列模式(negative approach),亦即只用例外条款列出不开放的服务产业,否则原则上都开放。意思是,许多专业服务包括医疗、法律、会计等在内,可能都会开放。而且如采ITA模式,是对全球所有会员国开放,不限于TISA缔约国。 简单来说,服务贸易除向有争议自然人移动与法人设立外,还可能引发服务外包模式,将服务商机外包给外国高技术劳工,造成工作机会移转。服务外包的正面效应是,劳动供给增加、劳动所得下跌、资本报酬增加,而只有当资本所得大于劳工所得减少时,整体GDP才是增加。服务外包的负面效应尚有,因为技术移转,先进国与开发中国家之比较利益差距缩小,运用传统的贸易理论分析后,贸易利得将下降。且资本报酬增加、劳动所得下跌只对资本家有利,将引发更严重的所得重分配问题 。 尽管从经济的观点出发,服务贸易引发的服务外包未必有利于我国,然而从国际关系的角度出发,参加复边贸易协议谈判,仍具有如下利益: 其一、因为复边协议谈判参加国较少,各国间容易达成合意,不同于多哈全球谈判,只要一百五十余国中一国不同意谈判就停摆; 其二、参加国俱为全球服务贸易大国,等于由实质参与国来更新全球服务贸易规则,一旦参与国全体的贸易额超过全球贸易额一定门坎,即以最惠国待遇普及所有WTO会员,因此不需要或其他非谈判方会员同意去修改现行WTO全球贸易规则; 其三、我国缔约不受北京干预,不同于我国与其他国家进行自由贸易协议谈判时,可能受北京影响或反对; 其四、在 WTO 框架下,我国亦是正式会员,可以使用全球最具强制力的WTO 争端解决规则,为厂商排除贸易障碍 ;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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