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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法制(三)我的房子在土壞液化帶上,怎麼辦?
都更法制(三)我的房子在土壞液化帶上,怎麼辦?
背景介紹
政府有無危老都更義務
從都市危老重建條例之立法談起
從憲法的層次來思考國家之作為義務 儘管如此,惟人民更關心是財產權對抗國家的那一面,而非課與國家作為義務的那一面。然而,本文首先肯定前內政部長李鴻源提出「防災型都更」的想法,其次認同「危老重建條例」的立法及相關都更法規的修法,這正好體現了立法者有意加諸於國家之積極改善或創設有利於人民改善居住環境的條件的義務;總之,位處在地震高發帶的臺灣地區,國家更應有所作為,主動、積極地推動危老重建事業之進展;反之,人民就可以基於國家的不作為義務(致人民遭受人身和財產上的損害)來請求國家承擔賠償義務。 [1] 好房網News,「被遺忘的土壤液化危機,我家會有危險嗎?」,2019年03月25日,https://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440137222953.html,最後瀏覽日期:2021年01月20日。 [2] 參見都市危老重建條例第1條。 [3] 參見中華民國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第6次會議立法院議案關係文書,106年3月22日印發,院總第686號委員提案第20372號,2017年3月22日,https://lis.ly.gov.tw/lygazettec/mtcdoc?PD090306:LCEWA01_090306_00026,最後瀏覽日期:2021年01月20日。 [4] 參見國家賠償法第2條第2項後段。 [5] 參見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09號解釋蘇永欽大法官之一部不同意見書,頁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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