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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于企业申请上市柜之角色与功能

律师于企业申请上市柜之角色与功能
简律师
2011-12-23

 
一个企业成长到一定规模的时候,便会面临需要筹措更多资金以利营运的情况,从资本市场里得到资金挹注,对于企业来说有诸多好处,申请上市柜不但有利于公司筹措资金,可以加速资本形成,还可以改善公司财务体质、增加公司资产市值,让企业迈向永续经营的康庄大道。
 
不过,在申请上市柜的过程当中,我国大多由财务人员及会计师主导,律师的角色和功能被弱化,这和国外有很大的不同。究其因,在于我国法治观念尚不够深化,大多数人并不清楚,为什么在上市柜查核时,需要律师参与。实则,在申请上市柜的过程中,律师的参与,主要的功能在于防范法律风险, 企业申请上市柜查核的过程中需要律师的参与,在台湾,律师主要的工作在于进行法律查核(Due Diligence)的工作,工作的内容包括产业研究、公司规模、营运计画、内部控制、采购、经销、合约审阅、公司意思机关运作合法性等等,并由律师提出意见,一般来说,律师提出的意见均较为谨慎、稳健、用字精确、不浮夸,因而律师所出具的意见,足以使人信赖。
 
有了律师意见,再来看看证券交易法第32条第2项规定:「前项…之人…,如能证明已尽相当之注意,并有正当理由确信其主要内容无虚伪、隐匿情事或对于签证之意见有正当理由而确信真实者,免负赔偿责任。」,便可了解,要如何证明自己「已尽相当之注意,并有正当理由确信」?透过律师参与查核工作,相信专业律师所提出的意见,即可证明已有上开事由而得以免责。
 
现今台湾上市柜申请大多着重在财务报告及获利能力,也就是台湾的投资人注重的多是这家公司赚不赚钱,这也是为何现今企业上市柜多由会计师主导的主要原因,然而,律师的参与,才是在整个上市柜中,得以防范法律风险的关键角色。
 
我国近来法治观念日渐高涨,投资人、一般百姓越来越懂得主张自己的权利,企业上市柜时,无不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不论是公司、券商,都需要更周全的保护自己,由律师来进行查核并出具意见,即可证明自己已尽相当之注意,并有正当理由确信,进而免除被诉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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