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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务
而在所有的内部制度的建立之中,其中以法制建构重要。 法制建构的基础建设,不仅只是被动地建立一套制度使企业依据法规而遵循避免违法受罚,更重要的是透过这样子一套的制度设计,适时因应政府政策改变并及时作出决策,使整个企业能稳定发展、更有效率的作好每一件事。 为了达成目标,企业法务部门,应由动态面、公司经营面以及战略决策面之观点,使自我企业能力接受新时局的挑战。 为了建构杰出的企业法务部门,优秀的法律人才的需求已经日益增加,以企业法务人才的角色而言,所要求的基本能力有: 一、诉讼案件之处理:包含催收、撰状、开庭、强制性处分的即时性处理、其他 公司内外各类纠纷之防止、协调。 二、非讼事件之处理:熟悉公司所在地公司法令及中英文各式契约订定与审阅,并完成事前的风险评估。 三、劳动事件之处理:劳动法令的熟稔及劳动争议之协商与解决等。 四、智慧财产权:国内外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智慧财产权之申请、维护与救济。 本所有多位具有跨国企业法务经验之律师,其中亦有担任管理职务者,所以不但能及时有效处理企业所遭遇的法律问题,本所与众不同之处,在与企业法务部门互动时,能与企业法务部门共同协力寻找最符合公司利益之处理方案。 我们更愿意分享一己跨国企业的法务经验,以期能与企业法务部门一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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