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地挟人稠,人口更不断往都市集中,建筑物高层化使土地有效利用,故公寓大厦已成为现代都会区的主要住居生活方式。然而公寓大厦的使用、管理及处分等法律问题,虽与物权篇共有关系、相邻关系类似,然却有不足之处。故自民国八十四年公布公寓大厦管理条例。公寓大厦管理条例有居家宪法之称,故自公寓大厦管理条例施行以来,适用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的情形也越来越多,公寓大厦管理条例分为六章,分别为总则、住户之权利义务、管理组织、管理服务人、罚责及附则,以加强公寓大厦之管理维护并提升居住品质。本所不但有专属之配合代书,并有多件与公寓大厦相关之纷争谈判与争讼程序处理之经验,不仅能协助客户维护己身的区分所有权,更对于公寓大厦的管理有相当之研究,本所提供的专业服务,相信必能有效协助处理客户法律上难题。